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为“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近期,我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24日上午,职业卫生科、政工科、工会、职业病科的相关人员共同观看了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25日下午,我院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为新入职的147名新入职员工进行了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专题培训。当晚,我院职业病诊断专家张贤芬主任参加了中国医学听力发展基金会与腾讯新闻联合举办的以“保护听力,远离噪声”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讲,线上解读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与鉴别诊断,15.9万人观看相关课程;24日-26日,我院受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为180余名职业病患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27日下午,职业卫生科联合南院急诊科到万华化学工业园区参加相关宣传活动,孔令亭主任现场为480余名劳动者普及了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28日下午,我院联合芝罘区疾控中心赴黄务工业园区参加宣传活动,为50余名企业职业病防治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开展了义诊;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我院在院内大屏幕上集中播放宣传视频,进一步提高大众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和健康理念。
我院是烟台市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同时作为我市最早开展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单位,对社会各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通过提高对职业健康知识的认知,加强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及能力,提高企业法律意识,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我院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劳动者其他健康异常改变、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得到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病回访通道,切实做到“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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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什么是职业禁忌证?
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职业病有多少种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共列出了10类132种职业病,比如,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
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业病相关的救治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已经破产或倒闭,可以向当地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障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