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的孙大爷因为腹胀腹痛、不能正常进食而到烟台山医院就诊,东院胃肠外科医生诊断其患有结肠癌并梗阻。孙大爷决定尽早接受手术治疗,然而就在手术之前,“意外”发生了。
术前,孙大爷感染了新冠病毒,并引发肺炎,每日高烧、咳嗽、咳痰。为此,东院胃肠外科宫红彦主任团队与东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一科费建文主任共同为他制定了专属治疗方案,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抗病毒、退热、祛痰治疗,患者的肺炎症状逐渐缓解。就在这时,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摆在了医生面前,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手术治疗?在业界尚无定论,也没有统一的指南,仅有一位英国学者发表过一篇论文,文章提到,“新冠病毒感染引发肺炎的7周内不建议行中、大手术。”然而孙大爷却“等不了这么长时间”,他因肠梗阻而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静脉营养支持,若进行7周,不仅会导致其肠道粘膜因为废用而功能丧失,还会大大增加治疗费用。
为此,东院胃肠外科宫红彦主任与麻醉科魏福江主任多次探讨,在患者肺炎症状完全消失,血氧值正常的情况下,于其感染新冠病毒的4周后进行结肠癌根治手术。术后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护下,患者顺利恢复,在术后第8天康复出院。
前段时间,很多肿瘤患者因为感染新冠病毒而错失了手术与治疗的机会。新冠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患者在其症状消失后,肺内的渗出改变可能在短期内不能完全吸收,这种情况下何时做手术?术后患者的肺功能能否顺利康复?这些都是摆在医生面前的诸多难题。宫红彦表示,“结合这位患者的情况,我们认为在肺炎症状消失后,不吸氧的情况下,血氧值能维持在96-97%以上的肿瘤患者,是可以耐受手术的。当然这也要依靠多学科的紧密合作,围手术期的精心治疗与细心呵护。同时也希望我们在此领域的探索能给类似患者的治疗积累一定的临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