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群众托育(幼)需求,规范做好我市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受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烟台市妇幼保健院于6月8日举办全市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本次培训首次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设16个分会场,全市670多名拟从事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科长张治学、烟台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丛芳、妇幼综合办主任姜英娟出席开班仪式。张治学科长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我市0-3岁婴儿照护工作的紧迫性和卫生保健培训工作的必要性,肯定了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本次会议的及时性,同时对目前托育机构的照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大家学习的热情给予充分肯定。
为促进我市托育(幼)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烟台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和技术支撑的专业机构,精心策划培训工作方案,邀请到市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防控机构的专家,分别从卫生消毒与常见传染病防控、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要求、婴幼儿常见病管理、0-6岁儿童膳食指南、0-6岁儿童眼保健、0-6岁儿童口腔保健、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救治、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通过现场调查问卷进行培训效果调研,结果显示认为本次培训对今后工作很有指导意义的学员占85.6%,比较有意义的占11.4%,对此次培训非常满意的学员占84.3%,比较满意的占14.1%。
培训结束后,烟台市妇幼保健院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并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确保我市托育(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均能掌握基本的保健服务知识与技能,为托育(幼)机构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