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新闻医院新闻
我院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
2019-04-26 来源:职业卫生科 职业健康体检科 包相华

今年的4月25日到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我院日前联合芝罘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走进芝罘区万达广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卧龙工业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活动。

image001.jpg

在本次宣教活动中,共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单1000余份,待咨询人员40余人次,培训企业管理人员200余人次。我院职业病专业大夫包相华在讲座中列举了大量的职业病案例,充分阐述了目前我市的职业病现状,结合用人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因素及相关职业病的发病特点,对参训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及劳动者如何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image003.jpg

新闻链接: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医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