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日前落户烟台市妇幼保健院。烟台市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全国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唯一定点医院。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0~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为遗传代谢病的患儿可获得3000元到10000元的救助。
救助病种
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的患儿,病种包括传统四病筛查和新生儿48项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氨基酸、有机酸和脂肪酸三大类疾病,以及17项其它遗传代谢性疾病。
救助对象
0~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的患儿;家庭经济困难(需有村委会/居委会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生儿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的病种除外。
救助标准
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不含3000元),不足或等于5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不足或等于7000元的,救助标准为5000元;自费部分超过7000元(不含7000元),不足或等于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7000元;自费部分超过10000元的(不含10000元),救助标准为10000元。
救助流程
患儿法定监护人向烟台市妇幼保健院提出救助申请,填写《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患儿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内要求的相关材料;由烟台市妇幼保健院对患儿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其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不合格的会通知患儿法定监护人补齐后再次申请。
咨询电话
烟台市妇幼保健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0535-6602283、6602041(仅限工作时间)。
[妇幼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