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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2023-05-09

一、入院办理须知

1.患者在急诊或门诊就诊后由医生确认需要住院,为您下达入院医嘱后,方可到入院登记、交押金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2.办理入院手续需带好门诊病历、社保卡(或身份证)和住院押金。参保职工、城镇居民的患者在办理住院登记时须出具住院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办理医保登记,因故未能及时办理医保登记的患者须在住院48小时内携带证件和门诊病历本到医院住院处入院登记窗口进行补充医保登记。

3.异地患者住院需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及异地结算手续,然后持门诊病历、社保卡和住院押金到入院登记窗口办理医保登记。

4.已经办理住院登记,患者又不想住院,在没有产生任何医嘱费用的情况下,可由医生在住院押金收据上写明原因并签字后到入院登记窗口办理退院手续,如果有费用及医嘱产生按照正常出院结算手续办理。

二、出院办理须知

1.患者接到出院通知后,请携带患者门诊病历、全部押金收据、患者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

2.如果您是外伤或骨科患者,须在入院48小时之内填写《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并交到护士站,出院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如果未将《参保患者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交到护士站,出院时请携带此表交到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审核后再办理出院结算。

3.生育保险患者出院时请携带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出院记录、全部押金收据到医院医保处生育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及生育报销手续。

4.工伤保险患者出院时到住院处全额结算,待工伤认定办理妥当后,请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到医院医保处工伤窗口办理工伤报销手续。

5.住院当日在我院有实施急诊抢救的费用,出院结算前,请携带门诊病历及发票到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审核,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可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报销。出院结算办理后,急诊抢救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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