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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02-26

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相关业务科室:

随着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来烟返烟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为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给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的职业健康服务,保障我院工作人员及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医院依据国家、省、市防控新冠肺炎的相关规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及相关通知要求,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作如下规定:

1、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职业健康检查科要做好与用人单位沟通,提前进行预约,合理安排,避免聚集性职业健康检查。

2、对用人单位不明原因发热(≥37.3°C)或疫情防控要求需要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劳动者暂时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

3、根据医院疫情防控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科大门已经封闭,进行检查的劳动者一律通过医院门诊大厅按指示进入职业健康检查科。

4、进行检查的劳动者来院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医院门诊大厅要配合设有的专门工作人员测体温,如有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受检劳动者进入职业健康检查科,要配合科室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流行病史调查表的填写和承诺书签署;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受检劳动者检查指引、流程和限定活动范围,明确活动轨迹。

6、受检劳动者检查等候区域,要保持环境清洁,定时通风,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及时分流。

7、职业健康检查科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防护,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严格手卫生消毒;与受检劳动者交流时保持距离。

8、受检劳动者检查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因照相、医学检查等需要脱去口罩的除外),服从检查工作人员的安排。医务检查人员要增强职业敏感性,对怀疑新冠肺炎疑似患者要及时报告隔离。

9、鉴于肺功能检查需开放气道的特殊性,先行高千伏DR检查,初筛无异常再做肺功能;使用后对设备进行消毒。

10、检查科室做好通风换气消毒;检查设备应做到一人一更换或者消毒。门把手、水龙头开关、座椅扶手等重点部位应重点消毒;垃圾处理严格按照医院感染规范执行;消毒清洁落实到人,科室督促检查。

11、检查结束后,受检劳动者若有提供的早餐服务,不得在职业健康检查科公共区域集体食用,领取后有序离开,以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烟台市职业病医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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